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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红
姜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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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6523200611501510
  • 资格证号:
  •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 手机:1356590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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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集

  摘要

  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吗? 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无论无证驾驶在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

  摘要

  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事故当事人不愿自行撤离的,应当及时报警。如同意撤离时,应当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双方驾驶员或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双

  摘要

  交通事故报警后现场如何处理? 在交警到来之前尽量固定证据,如有摄像手机或相机应当拍照留证。如受伤人员急需抢救而移动,车辆需要移动位置时要切记画好位置轮廓;要注意当时是否有第三者人员和车辆对事故发生有影响,如有影响则需该人员、车辆留在现场共同向

  摘要

  因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的 如何 处理 ?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仲裁和诉讼解决。劳动法第 84 条第 2 款规定: “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

  摘要

  因集体协商发生争议的 如何 处理 ? 集 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提出协 调处理的书面申请 ; 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

  摘要

  集团型公司的劳动关系存在 模式有哪些? 根据目前的劳动关系管理实践,集团型公司的劳动关系存在以下几种典型模式: 1 、所有从业人员与母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子公司从业人员由母公司统一委派和管理的劳动关系管理模式。 2 、所有从业人员与所在公司建立劳动

  摘要

  劳务派遣与委派、外借有什么区别 ? 劳动派遣与委派、外借不同,外借、委派是指用人单位为了完成其某项业务工作,安排劳动者到关联单位去从事相应的工作,应接受原单位与借用或派往企业的双重管理。外借或委派期间员工是否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

  摘要

  可以不为试用期劳动者参加 社会保险吗?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包括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所有个人。这表明,试用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其参加

  摘要

  试用期内劳动者不适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吗? 原劳动部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形成劳动关系后,试用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

  摘要

  员工 试用期满后才需要 签订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法》等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因此,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即使是处于试用期中,也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摘要

  劳务派遣机构同于职业介绍机构 吗? 显然劳务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与劳动者和要派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再是职业的介绍和就业的指导,也不仅是扮演劳动力市场中的中介角色,而成为了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 的一方当事人。与传统的劳动法律关系只

  摘要

  劳务派遣 是什么? 劳务派遣是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者订立 劳动合同 后,依据与接受派遣单位(要派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接受派遣的单位工作(为了叙说的方便,以下将劳务派遣机构称为派遣机构,将接受派遣的单位称为要派单位

  摘要

  对试用期的认识有哪些误区 ? 目前,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原因既有现行有关试用期的规定不完善的因素,也有用人单位故意违法的因素,还有有关方面对试用期规定存在错误认识,从而导致法律规定没有得到切实执行的因素。 错误认识之一

  摘要

  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 如何补偿?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 22 条 ” 劳动者患 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

  摘要

  法律对试用期是怎么规定的 ? 《 劳动合同 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

  摘要

  在试用期中 哪些情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 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摘要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 怎样计算? 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摘要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 可约定几次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

  摘要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 的怎样支付医疗保险? ( 1 ) 原劳动部《关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等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函 [1996]40 号)规定, “ 职工临近劳动合同期满才发病,累计医疗期未满而 劳动合同期已满,且需停

  摘要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 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部关于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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