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需要准备什么?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6-15 04:56) 点击:314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需要准备什么? 由于受害人对司法鉴定工作流程不熟悉,往往由于鉴定材料不齐全、鉴定时机不成熟,而导致无法做伤残鉴定。 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交通事故认定书、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住院病历(如:住院首页、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等)及所有头颅ct或磁共振检查报告单(抢救当时第一张及最近复查的ct报告单),并复印一套病历材料,以备法医中心留存。 第五:带齐鉴定材料至关重要,这是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法医中心一般在接受委托后, 30个工作日内作出伤残鉴定意见书。 如果法医中心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法医中心,不需要 “在一棵树上吊死”。 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必须充分重视伤残鉴定的重要性,伤残鉴定意见书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无论是协商解决、保险理赔还是诉诸法院,是主张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重要依据。 |